关于京仪集团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
关于京仪集团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
各单位:
京仪集团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专家评审会议已于2021年12月30日顺利召开。会议邀请专家7位(包括3位京仪集团外部专家),组织申报项目进行了答辩和评审。经7位评审专家记名打分、记名投票,最终确定出9个入围奖项项目,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期: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
二、公示方式:京仪集团网站公示
三、公示内容:项目名称、项目完成单位、最高年度经济数据、主要完成人
四、关于异议
1.异议期: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。公示期内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提出异议。
2.异议类别: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。
实质性异议:指对项目关键技术的创新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和申报书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不同意见。
非实质性异议:指对项目主要完成单位、主要完成人员及排序的不同意见。
3.异议方式
对评审项目提出异议,须以书面形式提出,要注明项目名称、项目完成单位、最高年度数据、主要完成人,并详细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提出异议的单位、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,须写明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,并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,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,并签名。需要保密的,可以在异议材料中注明。
五、异议处理程序
1. 京仪集团受理异议后,属于实质性异议的,由科技创新部负责调查,申报单位组织协助调查提出处理意见;属于非实质性异议的由申报单位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2. 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复审专家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审。复审专家听取项目完成人的汇报、答辩以及异议调查结果报告后,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做出复审意见并报评审委员会。
六、咨询联系方式:
集团科技创新部
联系人:邵云峰
联系电话:58204466-2813
附件:京仪集团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专家评审入围项目列表.pdf
科技创新部
2022年1月4日